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申报工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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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贵委转来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申报工作的函》(海发改财信函〔2022〕18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区无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充申报。 特此函复。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