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46010000BS-FW-0013-A00 |
分类分类 |
行政许可 □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 |
行使依据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海口综合保税区审批投资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 |
法定依据 |
《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海口市人大法规)十四条 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工程设施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受理单位 |
海口综合保税区审批办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无 |
咨询电话 |
海口66817706,66814867;老城67201274,67204870; |
监督电话 |
0898-963333、12345 |
办理地点 |
1.南海大道168号海口综合保税区服务大厅; 2.老城南一环路南侧海口综合保税区1楼服务大厅; |
在线办理链接 |
综保区官网http://www.hkftz.gov.cn/; 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http://sns.haikou.gov.cn/; |
申报材料 |
1.综保区城市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申报审批服务表 2.单位或小区排水平面布置图:排水管径、与市政排水管道连接位置的坐标及高程、排水量m³/d、排水流向和排水方式(直接排放或预处理后排放等)。 3.排水水质、水量等监测报告(以海口市排水监测部门、市环保监测部门等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单位出具排水水质、水量等监测报告为准)。 4.项目排水总平面图、竣工图、市政施工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
进驻中心情况 |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 未进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