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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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贵委转发《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已收悉。经梳理研究,我委无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 特此函复。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