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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失效文件
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5-24 10:27
发文字号:海府【2019】46号
发布日期:2019-05-24 10:27
名称:海府【2019】46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时效性:有效
海府【2019】46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9-05-24 10:27 来源: 园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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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2019】46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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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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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失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