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
二、委托单位: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三、拟诉讼案件概况:
(一)案情简介: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与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关联子企业转让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投产。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解除与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审级:风险代理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要求设立10年以上,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
(二)主办代理律师执业15年以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以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具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和谈判经验,具有成功代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土地纠纷民事案件胜诉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事宜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持介绍信于1月28日上午9:00至1月31日下午5:00到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楼规划建设局领取材料(需对领取的材料保密)。意向者于2月2日下午5:00前将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密封提交至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层党政办。提交材料清单包括: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主办代理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以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3、提供诉讼代理方案及报价函;4、主办代理律师此前代理的土地纠纷民事案件胜诉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 谢泽宇
联系电话:18089747428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二、委托单位: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三、拟诉讼案件概况:
(一)案情简介: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与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关联子企业转让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投产。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解除与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审级:风险代理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要求设立10年以上,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
(二)主办代理律师执业15年以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以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具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和谈判经验,具有成功代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土地纠纷民事案件胜诉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事宜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持介绍信于1月28日上午9:00至1月31日下午5:00到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楼规划建设局领取材料(需对领取的材料保密)。意向者于2月2日下午5:00前将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密封提交至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层党政办。提交材料清单包括: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主办代理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以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3、提供诉讼代理方案及报价函;4、主办代理律师此前代理的土地纠纷民事案件胜诉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 谢泽宇
联系电话:18089747428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