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印花税纳税期限有什么调整

  为了进一步减少纳税次数,提高申报办税便利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实行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实行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二、《公告》什么时候施行

  《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印花税文件什么时候废止

  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印花税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

  相关文件: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30141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