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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44-7/2023-00998 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名  称: 机构职能
文  号: 主 题 词:


机构职能


海口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产业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园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审批园区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撤并)及其班子成员的任免。

(二)负责指导园区企业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园区企业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共党员的管理。

(三)统筹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激发园区活力;承担“自贸港+综保区”有关政策的调研分析、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四)负责组织园区财政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五)组织编制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海口综保区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划和计划。

(六)研究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园区产业规划,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七)统筹园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入区项目评审、准入;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八)统筹园区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等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改善园区“硬环境”,提升园区“软环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园区落地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园区企业管理制度,推动智慧园区建设;负责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信息化设备的升级和维护,实现标准化管理。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行使有关行政审批、管理职能。

(十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园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代表海口市协调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园区机构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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