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明确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政策后登记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继续收费,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通知落实到位。《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自今年5月5日起,海口和三亚推出跨市联办服务。本次两市联动的业务类型包括存量市场化商品房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高频事项。根据不动产所在城市登记机构要求,分别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模式办理。